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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011-08-16 09:00:00
原创
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出处: 国家留学基金委 时间: 2011-8-16 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一、项目简介 为配合西部各省、市、自治区中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提升西部地区总体英语教学水平和质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与英国里丁大学合作开展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 国外合作方英国里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是英国主要高校之一,其优势专业包括教育、语言、农业、艺术、经济、建筑、环境、管理等。该校阅读与语言信息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Language and Literacy)是英国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中心,也曾多次为中国教师及教育行政人员举办培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 项目单位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3. 研修课程①时间安排:第 1 周—第 10周 集中从英语教学理论及实践两方面对学员进行系统教学、实践,并为学员提供对自身教学实践进行反思及提高自身英语水平的机会;第11周 安排教学观摩,学员将有机会观摩英国学校的运作并就所见所闻进行反思讨论;第12周 安排文化活动,学员将有机会了解英国文化的诸多方面。②主要内容:里丁大学阅读与语言信息中心特为该项目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及相关学习资料,并特聘专业教师进行课程设计,以授课、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实施教学。教学将从培养学员的教学理念入手,通过学员对现代英语教学理论与英语实践的理解,提高学员从事英语教学的信心,促进其专业水平的提高。主修内容包括:●普通学习理论;●语言习得理论;●如何进行四项技能及综合技能的教学;●如何进行语言不同方面(例如:语法、词汇、发音及功能等)的教学;●教学方式方法;●如何就写作及口语提供反馈;●如何应对英语教学中的困难(例如:如何在大班中实施交际法教学;如何激发学习积极性差的学生的学习动力;如何解决教学材料匮乏的问题);●如何针对学生特点进行英语教学(例如:如何了解学生的英语学习风格及策略;如何培养学生自立性;如何为学生提供支持);●如何通过项目、故事、图片、诗歌及表演进行英语学习;●如何处理英语教学中的其它一些问题(例如:如何组织热身、填充及冷却小活动;如何对教学材料进行补充、删减、改编及更换;如何检查学生的理解程度;如何理解及有效利用课堂动力机制;如何进行反思教学)。教学方式包括:授课、指导、分组讨论等(学员将有机会单独或分组准备及呈示作业)评估方式:测试与制订行动计划 4. 其它有关安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语言进修及授课实践。住宿将由里丁大学统一安排。5. 项目经费该项目所需经费包括:研修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西部有关省区地方支持经费共同负担,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当年选派计划。二、选派计划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2. 留学国别:英国3. 选派规模:每年派出3期,每期派出35人三、资助内容由国家留学基金统一支付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四、申请条件1. 申请人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2. 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中学英语教研员或中学骨干英语教师,具有五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回国后将继续从事中小学英语教学工作并能承担起本省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工作;3. 大学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4. 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5. 符合各省区规定的其它条件。五、申请办法1. 申请方式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选拔计划及时间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并按各地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2. 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应于2011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 3. 申请受理方式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自2011年2月5日起提供咨询。4. 申请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三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六、评审、录取办法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初审工作由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专家联合评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1年8月公布。七、对外联系及派出1. 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派出。2.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2月、6月或9月(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凡未按时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3.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公证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强、李晔、郭丹青 联系电话:010-66093971、66093967、66093968传真:010-66093966 E-mail: qsun@csc.edu.cn、yli@csc.edu.cn、dqguo@csc.edu.cn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九、申请及选派程序参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