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子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高教管理水平,适应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Crawford School合作开展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1.
国外合作方
Crawford School
是世界著名的亚太研究中心之一,专门从事亚太地区经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领域的教育教学、职业培训及策略分析研究,与国内许多机构及著名高校开展合作,具有相当的专业优势及经验。
2.
项目单位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地方合作项目及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人选参加本项目。
3.
研修课程
本项目研修内容围绕四大主题: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管理和管理系统与服务。项目人员在澳期间将听取澳大利亚有关高校校长和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专题讲座,并有机会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实习。
4.
其它有关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住宿将由
Crawford School协助,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落实。
5.
项目经费
该项目所需经费包括:研修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各有关合作省区及高校支持经费共同负担,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高校当年选派计划。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
3个月
2.
留学国别:
澳大利亚
3.
选派规模:
每年派出
2期,每期派出
20-30人
三、资助内容
由国家留学基金统一支付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应为有关高等院校或各教育行政部门的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3.
申报时年龄在
50周岁以下(
1961年
3月
20日以后出生);
4.
语言要求:符合《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五、申请办法
1.
申请方式
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选拔计划及时间由各省区或高校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咨询并按各地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
2011年
3月
20日至
4月
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提交申请材料。
3.
申请受理方式
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高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自
2011年
2月
5日起提供咨询。
4.
申请材料
请按照《
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三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西部、地方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初审工作由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专家联合评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
2011年
8月底公布。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评审仍采取由学校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
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派出。
2.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
5月或
9月
(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
)。凡未按时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强、李晔、郭丹青
联系电话:
010-66093971、
66093967、
66093968
传真:
010-66093966
E-mail:
qsun@csc.edu.cn、
yli@csc.edu.cn、
dqguo@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号
A3楼
13层(
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参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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