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处简介
国际合作处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开展国际(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和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服务部门,设有交流合作科、出入境管理科,现有工作人员5名。
工作职能如下:
1 制定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和外事管理规章制度;
2 为各学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设计方案、搭建平台;
3 实施学校教师、学生多种出国(境)及引智项目;
4 聘用学校外教、外专及接待海外来访人士;
5 服务学校师生出国(境)的派出和外国人管理;
6 发展学校对外合作关系,促成校际交流和外事活动的进行;
7 推动中外联合培养(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事宜的发展;
8 报备学校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承、协办学校外事工作会议;
9 开展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事务。
机构设置如下:
Ø处长岗
(一)负责全处工作
1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国际合作处工作,促成全处各科室岗位各尽其责,各司其职。 2 依据学校党政工作计划和重点,为处制订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中有分工、讲配合、抓落实。
3 开展处行政业务和政治思想工作,帮助、协调各岗位工作,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 4 协调和推进学校各种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教学、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引智和国际合作办学工作。
5.责处财务和人事工作。
(二)来访接待工作
1 国外大学或学院的校(院)长、副校长和其正式委托来访的代表或代表团来访的接待
2 国外相当于省级的官员、外国驻华外交机构负责人(大使、参赞、总领事)和外事归口的副处级(含)以上人员来访的接待
3 学校长期聘请的外国专家和教师来访的接待
4 学院邀请来访的学校计划外或引智项目的国(境)外专家的接待
5 省、市地方外事项目代表团或人员顺访的接待
6 国(境)外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介人员来访的接待
Ø副处长岗
(一)全面配合处长工作
(二)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1.学校外事发展规划、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的制定
2.处室网站的维护、学校外事及港澳台事务的总结
3.关于处室人员的考勤、考核、工资、培训等事务
4.国际会议申报、联络与协调工作
5.对学校党建、纪检及工会工作和其他部门工作的配合
Ø交流合作科
(一)公派基金项目工作
1 国家、省级和校级教师公派项目(基金)运作
2 国家公派及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执行
3 教师出国考察、留学、培训和访问交流项目管理
4 校际合作交流项目开发
(二)国际交流及合作办学项目工作
1 多模式国际交流及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
2 交流及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培训及学籍管理
3 交流及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回国后续的课程选学、学分兑换
(三)短期交流项目工作
1 春、秋学期及暑期、寒假赴国外实习项目的实施
2 短期来访文化交流活动的宣传和组织
(四)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
1 外专人选的联络与邀请
2 短期来访学者讲学活动的安排与协调
3 国家和省级国外先进和高端技术及管理专家项目的宣传、申报、审核和实施
4 国外智力引进渠道开辟、我校与国内外有关组织的人才交流与合作活动的开展
Ø出入境管理科
(一)外教(专)聘用与管理工作
1 外教(专)人选的联络与选聘
2 外教(专)工作待遇和教学与院系的协调
3 外教(专)和短期来访学者来校的各类证件及手续的办理
4 外教(专)教学情况检查及评估活动安排
5 外教(专)日常生活的管理及服务
6 外教(专)各项外出活动的安排与管理
(二 )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1 出国人员护照与签证办理的咨询服务
2 因公出国考察、访问、参会等人员的手续办理
3 出国人员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
4 出国人员归国后的补充手续办理
5. 师生赴港澳台手续办理
(三)港澳台事务工作
1.派出和来访港澳台高校学生
2.学生赴港澳台实习交流项目的实施
3.港澳台师生 短期来访交流活动的组织和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