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希腊政府间相关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专业
希腊语言文化及希腊研究。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
10个月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
10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10个月
研修生,留学期限为
1个月
3
.选派规模:
硕士研究生:
3人;访问学者或本科插班生:
4人;研修生:
6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希腊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语言要求
需雅思成绩
6.0以上,托福
575分以上。
3
.
其他条件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应在
50岁以下(
1961年
3月
20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办法:
1
.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11年
2月
20日至
3月
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
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
.申请受理方式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2011年
3月
2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
.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
2011年
7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希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
.被录取人员在获得录取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向希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希方邀请信。希方一般于
2012年
7月份通知录取结果。
2
.被录取人员一般于
2012年
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希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
.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 春
联系电话:
010-66093931
传真:
010-66093929
E-mail: chunc@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号
A3楼
13层(
10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