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月份 |
申报基本条件 |
录取月份 |
录取几率 |
资助内容 |
资格有效期 |
1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 (教师类:高级研究学者留学及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 |
4月(应提前2-3月准备邀请函等申报资料) |
1.国外邀请函; 2.出国外语水平证明(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 |
5-6月 |
较高(外语达标即有可能获留学资格)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 |
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 |
2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教师类:高级研究学者留学及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学校、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三方共同资助 |
当年7月底前进行项目立项申报; 次年6月进行人员申报 |
项目立项基本条件: 1.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2.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 3.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4.与国外签订的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 (详见项目实施办法) 项目申请人员: 1.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2.满足西部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项目通知) |
当年12月公布立项名单; 次年8月底公布项目录取人员 |
较高(满足申报基本条件)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 |
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 |
3 |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教师类: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1比例资助 |
9月(应提前2-3月准备邀请函等申报资料) |
1.国外邀请函; 2.出国外语水平达标证明; 3.本人主持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料 |
11月底前 |
较高(外语达标即可获留学资格)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 |
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 |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访问学者:3个月,研修费按6个月计)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1比例资助 |
5-6月 |
1.学校国际学生专职管理人员; 2.应具备可接受英语授课的语言能力; 其他条件详见项目申报通知 |
7月 |
很高(通过7月组织的面试即可) |
学费、签证费、国外基本生活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每人每月约0.7万元(限于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派出,派出时间届时通知 |
4 |
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教师类) |
5-6月(应提前2-3月准备邀请函等申报资料) |
1.国(境)外邀请函; 2.参加校内举办的外语培训班并获合格成绩; 3.至少申请国家公派项目一次(含)以上但未获留学资格 |
7月和12月 |
很高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补助费(资助标准详见《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留学资格保留至第二年5月31日 |
5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生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6-24个月) |
3月(应提前2-3月准备邀请函等申报资料) |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应获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申请时须符合留基委出国外语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
5月 |
较高(外语达标即有可能获留学资格)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 |
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 |
6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
上年10月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应提前数月准备项目立项所需资料); 当年3月和9月进行人员申报 |
项目立项基本条件: 1.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 2.一流院校或强势学科的合作; 3.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 项目申请人员: 1.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2. 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项目通知) |
上年12月公布立项名单; 当年4月和10月公布项目录取人员 |
较高(满足申报基本条件)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详见项目通知) |
留学资格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 |
7 |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
上年10月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应提前数月准备项目立项所需资料); 当年4月和11月进行人员申报 |
项目立项基本条件: 1.着眼于国内研究起步晚、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领域;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 3.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项目申请人员: 1.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留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 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项目通知) |
上年12月公布立项名单; 当年6月和12月公布项目录取人员 |
较高(满足申报基本条件)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详见项目通知) |
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 |
8 |
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教师及学生类:访问学者3-10 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
2-3月 |
1.访问学者申请人为硕士学位及以上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为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院校为准; 3.原则上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
8-9月 |
较高(外语达标即有可能获留学资格)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俄方承担学费和部分奖学金 |
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10月 |
9 |
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 (学生类: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 或 10 个月) |
2-3月 |
1.优秀在读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原则上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关要求 |
8-9月(赴俄罗斯申请人); 外方院校要求的时间(赴上合组织其他国家申请人) |
较高(外语达标即有可能获留学资格)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补贴或奖学金(国家标准) |
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10月(向俄罗斯派出)或外方院校要求的时间(向上合组织其他国家派出) |
10 |
赴俄乌白等独联体国家访学及攻读学位研究生项目 (教师及学生类:访问学者3-12 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详见具体项目) |
3月、9月、10月(详见具体项目) |
1.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院校为准; 2.原则上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3.各类访学及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具体要求(详见具体项目) |
6-9月(详见具体项目) |
较高(达到外方要求即有可能获留学资格) |
学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国家标准) (详见具体项目) |
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10月以及次年派出(详见具体项目) |
11 |
学校优秀学生出国(境)交流基金 (联培博士生、联培硕士生、学分互换生、2+2项目学生、留基委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学生、出国(境)研学学生和出国(境)外语水平达标学生) |
5-6月(应提前数月准备邀请函等申报资料) |
1.国(境)外邀请函; 2.满足国(境)外方的外语水平要求 |
7月 |
很高(达到外方要求即可获学校资助资格) |
学校优秀学生出国(境)交流基金资助 |
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上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