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师生出国(境)
交流基金申报通知
各有关学院教师及学生:
现将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及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2-20日
二、申报方式
1.分别查阅《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和《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了解学生及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申请详情。
2.2023年即将出国(境)进行学分互换课程学习和2+2项目学习的学生(学籍在校学生)可持签字、盖章的《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出国(境)交流基金申请表》(见附件3)、出国(境)外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资料申请一次性奖学金。
3.2023年即将出国(境)的教师可持签字、盖章的《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申请表》(见附件4)、出国(境)外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资料申请基金人选资格及其50%的奖学金。
4.完成学校2011、2022年(录取)出国(境)交流基金留学任务后返校的联培学生(学籍在校学生)及教师可分别持签字盖章的《兰州理工大学公派学生出国(境)任务考核表》(见附件5)、《兰州理工大学公派教师出国(境)任务考核表》(见附件6)、相关机票及正规住宿发票等资料、护照出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2张留学照申请剩余50%(仅限于已申领50%奖学金的师生)或100%(仅限于未申领50%奖学金的师生)的奖学金。
5.出国(境)英语水平达标的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奖学金。
6.完成2021和2022年(录取)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青骨项目和西部项目任务的回国教师可持1500字以上的国(境)外留学总结及2张留学照资料申请一次性奖学金。
7.以上纸质申请材料交国际合作处(校本部励德楼209室),电子申请材料的PDF格式传至1464616717@qq.com。
未尽事宜咨询:2975037,13919112509(唐)
附件: 1.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
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出国(境)交流基金申请表
4. 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申请表
5.兰州理工大学公派学生出国(境)任务考核表
6.兰州理工大学公派教师出国(境)任务考核表
国际合作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