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简介
2025年1月,经学校对内设机构进行职能调整,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更名为“国际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增加孔子学院管理职能;国际教育学院与国际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国际学生招生职能整体划转至招生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后,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下设:综合办公室、交流与合作项目办公室、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国际交流与文化传播中心(孔子学院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现有教职工16人(含2名外籍管理工作人员)。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是学校统筹推进国际化发展、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负责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港澳台事务及汉语国际推广的党政管理与教学服务机构,对接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按照国际合作部为主导、专业学院为主体、全体师生为主角、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学校涉外及港澳台相关工作,结合学校理工科办学特色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做好教育国际化、科技国际化、人才国际化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归口管理学校外事、港澳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际教育、科技、人才交流合作、来华留学生教育、港澳台事务、汉语国际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外事、港澳事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牵头研究制定学校国际化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学校国际化战略落地,制定国际化工作绩效考核任务和指标,统筹学校年度国际交流预算经费,定期总结国际化工作成效并优化改进,助力学校提升全球学术影响力与国际竞争力。
调研、规划、办理与主管地区、国家的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协调专业学院涉及主管地区、国家的具体政策和交往合作;承担重要外交活动、文件和文书非通用语翻译工作。积极对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等组织的工作。负责与国际组织、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建立并维护国际合作网络;负责涉外合作协议的审核、签署与规范化管理;统筹开展校级、院级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统筹协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年报、评估和变更等工作;协助开展国际学术会议、讲学、研修、访问等各类涉外活动,指导协调校内各二级单位开展国际合作人才交流项目,统计管理学校涉外交流合作数据。
统筹管理学校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事宜,建立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单位的合作关系,组织开展港澳台师生交流、学术研讨、合作办学等活动;落实港澳台相关政策,开展国情教育与文化交流,维护港澳台师生合法权益,做好港澳台事务相关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
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学生因公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审批、申报、手续办理及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入境、居留、签证(签注)、工作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与服务;统筹协调涉外及港澳台安全管理,制定涉外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会议、讲学、研修、访问等各类涉外活动,开展涉外政策咨询、宣传培训,提升师生国际化素养。积极对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甘肃省国际友好联络会等社会组织的工作。
统筹开展来华留学生招生宣传、录取、学籍管理、培养方案制定、教学组织、毕业审核等工作;积极对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组织的工作;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保障、文化适应指导及奖学金管理,落实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来华留学生教育品牌,协助做好留学生信息档案的收集、归档及相关信息的上报工作。
制定学校国际中文教育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执行国家、学校有关政策与规定;统筹开展来华语言生招生宣传、录取、学业管理、培养方案制定、教学组织、结业审核等工作;组织开展汉语教学、统筹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中国文化传播及中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或协办各类来校文化交流项目,提升学校国际文化影响力,结合甘肃地域文化特色开展跨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对接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等组织的工作。
统筹协调学校海外孔子学院建设与管理,负责孔子学院的申报、建设、运营与管理以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选拔、培训、外派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招生宣传、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工作;选拔、推荐学校师生参加各类出国任教项目及其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外派人员的跟踪服务与考核工作。
负责部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与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国际化素养和业务能力;负责部门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统筹协调部门内部各科室工作,做好与学校其他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学校国际形象宣传和发展成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