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

2023-01-06 18:37:17

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

关学院(部门):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我校202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31日,详见《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9)和《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4)。

请通知相关学生和教师预先准备国外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证书,并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博士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1)、《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研究生类别申请人)》(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2)和系统填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提交

请将以下纸质资料于43日前交国际合作处。

1. 完成报并打印《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报表》(学生类申请人员线下填写,见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教师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审批表》(教师类申请人员从学校OA主页右下角点击表格在线填写1份);

2.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含两类申请人员)中规定的纸质资料1份。资料填报注意如下事项:

1)其中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

2)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处须本人签字;

3《单位推荐意见表》相应栏内仅填写学院院长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的意见,表内其他部分无需填写,也不可盖章,推荐意见的Word格式发到1464616717@qq.com

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仅限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提交,内容由申请人学院或学科组织约请专家进行评审填写,无需盖章。

疑问事宜,请咨询2975037、13919112509(唐)。

 

附:1.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报表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

评审意见表

 

国际合作处